政策成体系 行动有合力
浙江宁波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获国办督查激励
本报讯 (王惠珍 记者 曹吉根)浙江省宁波市因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日前被国务院办公厅纳入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数据显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的开展,有力促进了宁波城市经济、社会民生、政府服务、生态环境和城乡建设供给质量显著提高。2021年,宁波制造业竞争力指数达93.23,高于全国和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全市竣工交付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近96%;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82.4分,在全国被监测覆盖的31个省(区、市)110个城市中排名第10。
宁波坚持将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战略、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和纳入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同时将质量发展规划、质量强市年度计划、质量基础建设、质量发展政策统筹进行。2021年,宁波相继出台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宁波市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宁波作为全国最早设立市长质量奖的城市之一,迄今为止已经3次修订评奖办法,在健全一般规范要求基础上,更加突出肯定创新成果,将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等绩效指标纳入申报条件,不仅关注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也涉及到了数字经济、新材料、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的成长型创业创新企业。
宁波特别注重聚合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对涉及质量安全、重大问题整治以及重点产业质量提升等事项,建立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行业联动、政企联动机制。宁波市成立市县两级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组,并探索形成了企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互动,市场监管、经信、科技等多部门联动的产业质量提升模式。
宁波还着力构建具有城市特色的发展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城市发展质量的第三方研究、测评、发布和持续跟踪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年度行动计划”相结合,让各领域质量改进的措施任务具体化,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今年年初,宁波市政府又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目标定位、措施抓手、指标设置等方面,更加聚焦反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建设成效。
2021年,宁波以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为导向,投巨资建成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26个,基本实现了全方位对接支撑宁波全市“246”万千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这一年,市区(县、市)两级政府还先后投入5000余万元经费,针对宁波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培训、专家诊断、先进管理导入辅导等推广服务工作。
辛勤耕耘带来满满收获。2021年,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获“中国质量奖”,助力浙江实现该项荣誉零的突破,全市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累计达425家;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数量创新高,达到1158家,占全市规上企业总数的13.08%;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增加到63家,总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加到182家,在全国城市排名中位列第三位。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