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青岛品牌日”的议案》,作出《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青岛品牌日”的决定》,将每年的7月17日设立为“青岛品牌日”。
青岛成为全国首个以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设立品牌日的城市。
早在今年5月11日,人民日报社属中国城市报、宜昌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 2022中国城市品牌论坛和首届宜昌城市品牌推广周启动仪式在湖北省宜昌市成功举办。宜昌将“中国品牌日”所在周设立为宜昌城市品牌推广周,这在全国都具有创新意义。
人民日报《中国城市报》副总经理、世界绿色设计组织标准委副主任常亮分析认为,2017年,国务院将每年5月10日定为“中国品牌日”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就是品牌建设越来越被强调的最好注脚。青岛、宜昌等许多城市越来越意识到,加强品牌建设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经济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的重要举措。设立“品牌日”“品牌周”,全面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好品牌引领作用,对于加快振兴实体经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