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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监检联动”机制  推动“行为监管+技术监管”有效衔接

2022-06-14 14:06:25 中国质量报

□ 肖永琦

“监检联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制度设计,旨在推动“行为监管+技术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近年来,各地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之后食品安全监管中暴露出的一系列制度衔接问题,加强调研论证和理性思考,从抽检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工作入手,着力探索建立目标统一、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监检联动”机制,使抽检监测与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有机结合、凝聚合力,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性风险。在此,笔者结合工作经历和所思所想,谈点粗浅的看法供参考。

一、“监检联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从新一轮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施三年来的实践情况看,用好“监检联动”手段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实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实操性。

(一)监管方式:“两个重要抓手”。监管执法侧重于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督促和指导行为相对人依法依规办事,用的是“法治监管”手段,是行为监管的范畴,属于事前监管;抽检监测依赖的是先进仪器设备和科学技术,用的是技术保障手段,是事后验证的范畴。一个是关口前移,在前端发力;一个是成果检验,在后端用力。

(二)价值体现:“两个相互支撑”。这两大抓手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抽检监测要为监管执法服务,为监管执法提供靶向精准支撑,监管执法要以抽检监测结果的科学依据为支撑,有目的、有导向地去监管,使违法行为无地遁逃。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和实施都要围绕监管执法来展开,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目标导向:“两把监管利剑”。虽然监管执法和抽检监测两者“打法”不完全相同,但这“两把利剑”的目标导向和结果指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保障食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日常监管执法职能清楚,目标指向明确。以问题为导向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旨在排查和解决问题,本质上就是“良币驱逐劣币”的行为,优胜劣汰,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淘汰出市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前“监检联动”遇到的制约因素

目前,“监检联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缺乏顶层设计、系统思维和协调联动,呈现“两张皮”的现象,难以凸显出“1+1≥2”的效能。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监检联动”的理论构架很清楚,但没有形成接地气的“打法”和管长远的“套路”,仍处于“散打”或者“探索”阶段,真正操作起来很难实现预期目的。比如,监管执法时需要抽检配合,但是队伍是“两套人马”,需要统筹协调和组织调配。

(二)相互支撑不到位。抽检计划制定与日常监管实际结合不够紧密,专项抽检虽然任务来源于监管职能处室,但计划制定的科学性、结果运用的及时性却并不理想;日常监管需要抽检监测支撑时,但由于时效和管理归属不同,很难实现“默契”配合。还有,每年的抽检计划年初就框定了不好随意更改,“监检联动”在实际操作层面有执行障碍。

(三)投入精力不够多。由于职能划分不同、工作方式、管理要求、任务来源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上“应急”的事太多,无暇接招“联动”,有“结合意愿”但没有“合作契机”,很难融入到一起,形成相互作用、相互支撑的氛围。如对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的跟踪指导,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推动落地见效。

三、推动“监检联动”的几点现实思考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检联动”机制,推动“监检联动”无疑是大势所趋、发展方向。那么,定位是什么?路径在哪里?达到什么预期?笔者以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监检联动”的目标定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强“监检联动”解决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联动的机遇和预期:有利于行为监管和技术支撑“两把利剑”同向发挥作用,收到事半功倍的显著效果;事前、事后监管“双向趋动”、有效衔接、共同发力确保食品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确保监管效率提升;便于全系统形成“一盘棋”、扭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现有监管资源作用最大化,解决“单打独斗”、合力不够、效率低下、有劲使不上等问题。

(二)合理选择“监检联动”的实践路径

“监检联动”涉及面广、协调环节多、推动难度大,可以说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统筹谋划、系统管理、综合施策。要增强主动联动意识,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三项计划”时,一定要体现服务监管、支撑监管的导向,凸显食品安全抽检的“探头”和“天眼”作用。事前监管执法,要定期提出“抽检”需求,坚持用好抽检监测结果和数据,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助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精准监管。要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与后处理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理顺优化部门内部工作职能,初步形成一个单位牵头统揽把总,相关单位跟进靶向治理。要形成常态化工作体系,作为抽检领域,应本着为监管支撑的考量,着力抓好抽检结果处理和信息运用,打出协作联动“组合拳”,打通风险防控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不断削减风险隐患“存量”。作为监管执法部门,要将抽检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问题纳入整治重点,撬动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对账和整改销号,在系统内部首先要让联动“渐成气候”。当然,还要注意发挥职能优势,强化部门联动。坚持用好各部门工作优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界融合”,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上共同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三)精准把握“监检联动”的突破重点

要以盯住重大风险挑战为导向抓联动,首先是关注源头安全风险的挑战,把注意力集中在微生物污染、“两超一非”、质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农药兽药残留不合格标准、重金属污染等五大领域,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其次是关注基层基础薄弱的挑战,重视基层“缺人手”“缺装备”“缺技术”“缺经费”引发的问题。再就是关注工作方式落后的挑战,注意个别地方仍存在“不出事故就是最大成绩”的认识,仍沿用“目测鼻闻嘴尝”的传统方式,仍习惯于“人海战术”“运动式执法”,对新业态、新产品、新运营模式的监管跟不上。还有,要关注产业基础薄弱的挑战,注意把握结构“小散低”、规模横向比差距大、缺乏大品种大品牌等短板弱项,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隐患较多,违禁使用、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等难点堵点问题。

要以撬动各方责任落实为目的抓联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的配套措施,强化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行政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社会监督共治责任“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构建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建共享大格局。在具体落实上,要定期组织召开“监检联动”工作推进会,研究处理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大抽检不合格食品样品核查处置情况考评的权重,对核查处置不力的食品生产企业要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安全隐患问题反弹。要坚持“严”字当头,提高抽检不合格样品立案率,对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而形成的案源应立案尽立案,形成巨大震慑。坚持开门搞监管,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坚持“发布是常态、不发布是例外”原则,对抽检信息“原滋原味”地面向社会公布,既回应公众关切,接受公众监督和批评,又倒逼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要以推动监管效能倍增为结果抓联动,树立“大市场、大治理、大质量”工作理念,针对重点消费领域和突出问题,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条”“块”结合,统筹施策。省级相关部门(单位)立足“条管”职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抓好生产、流通、餐饮、农产品市场销售等各环节有关问题的督导整治。市、县两级要立足“块管”职能,以问题为导向,逐一建立台账清单,逐一对症施治、逐一销号管理。严管重处,压实责任。分级分类监管,每年度对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抽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提高许可实施能力。高度重视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网购食品、散装白酒等重点品种监督管理,规范生产销售行为,严防系统性风险。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定期相互通报研判梳理的风险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信息通报、监管协作、稽查执法、信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大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提升效能。注重在专业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依法监管上下功夫。针对桎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在监管体制机制、标准制定和修订、法规制度完善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以适应新的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

(作者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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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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