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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消费警示 提升维权意识

2022-03-15 11:03:3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孙博 记者 孙中杰)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发出五大消费警示。

一是外出旅行要注意防范。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慎防超低价旅游陷阱;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旅行途中要留存好消费发票,一旦权益受损可及时投诉维权。

二是餐饮安全切莫大意。在外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

三是防范“免费美容”陷阱。一是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免费体验”,做美容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什么项目免费,什么项目收费;二是不要轻信美容院的检测数据,购买不必要的产品;三是要慎重选择美容机构,尽量选择手续齐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美容机构,妥善保存凭证。

四是保健食品理性购买。购买保健食品时,一是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二是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产品各项信息;三是不随便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免费参观、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四是切勿听信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广告。

五是选购汽车擦亮双眼。在选购汽车时,一是应详细了解商家优惠、降价让利的实质内容,要求口头承诺写入合同,防止落入“优惠让利”陷阱;二是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将购买汽车的品牌、型号、配置等通过文字的方式予以明确;三是谨慎预付定金,最好不要一次性提前预付全部车款,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质量报》【3·15地方传真】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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