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 壮 记者 李 辉)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深化检管结合,利用现有资源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管结合工作的通知》,试点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处置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承检机构受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在亳州市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凡发现被抽样单位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提供许可资质证明,生产、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不能提供“四证一码”、冷链食品来源不明等六种规定情形的,依规填写《亳州市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单》,将食品生产经营异常信息报送抽检组织部门予以核实,经调查后发现违法线索的,依法予以处置。
据了解,抽样异常信息实施三日内报送、每周汇总,并由亳州市食安办定期交办各辖区处置。对于抽样过程中发现相关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的,立即报告处置,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