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市场监管总局加快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

2022-02-15 10:14:2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坚决落实冷链“物防”责任,加快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2月8日,全国28个省份已建成869个集中监管仓。

2020年12月1日,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21年1月13日,国家平台实现与32个省级平台对接,构建起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和企业级平台共同组成的三级架构,旨在形成畜禽肉、水产品等重点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在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践中,集中监管仓在快速排查检出阳性事件、切断潜在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应急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各地集中监管仓建设、运行和信息化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等文件,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集中监管仓,加强追溯闭环管理。对海关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获得出仓证明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推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信息化管理,建立集中监管仓主体信息和出入仓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电子档案,动态更新数据,开展网络巡查,及时风险预警,形成责任闭环。浙江、广东、重庆等24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向国家平台实时对接集中监管仓视频数据,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网络巡查、远程监管。

目前,国家平台已纳入《“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托集中监管仓,升级打造国家平台2.0版,加快构建食品安全“市场口岸”。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种植无土栽培优质 ...

  • 时兴的方便菜,真是“懒人福音”吗? ...

  • 神秘男子、地下车库......他们 ...

  • 河北农品 | 河北牛肉

  • 泛舟黄河看碧波 早春兰州似江南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