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开展《北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营规范》团体标准宣贯活动

2021-04-27 13:05:33 中国质量报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开展《北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营规范》团体标准宣贯活动。对该团体标准中场所设置、安全规范、责任划分、经营行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宣讲,就其中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提示。

图为东城区3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负责人参加宣贯活动并现场签署承诺书。本报记者 徐建华 摄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承担新冠 ...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工作 ...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方圆精 ...

  • 第五十四期 毛健:踏踏实实做事,堂 ...

  • 以知识产权工作助推江西构建新发展格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