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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被立案调查

2021-03-31 10:46:12 中国质量报

要求校服制作“五选一”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被立案调查

本报讯 (记者 王 越)根据国务院督查工作有关反映的情况,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依法对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以来,普宁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实行“一市一款”校服款式,提出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确定该市中小学校服生产制作供应商,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必须从获得校服制作资格标的5家校服生产制作企业中“五选一”选择一家作为供应商,采购校服的价格按照普宁市教育局委托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执行,并签署有效期5年的合同。在校服制作资格标政府采购过程中,设定不合理招标条件,通过制定招投标“参考价”消除投标人之间的价格竞争,干预校服市场价格形成。这些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普宁市人民政府责令普宁市教育局改正相关行为,督促该局妥善做好校服管理政策措施的“废改立”,消除有关行政行为对企业、学校校服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按规定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维护好企业和学生合法权益。

在调查过程中,普宁市教育局采取积极措施,废止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加强校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和选购管理。2021年2月,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督促普宁市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情况。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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