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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广东中山一家食品公司被罚款19760元

2021-03-30 21:12: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29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中山市澳福记食品有限公司。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案发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中市监执四处字〔2021〕002 号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中山市澳福记食品有限公司91442000574470642L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金福路3号第4栋4层5层 蔡长育  一、当事人生产的“澳福记奶油鸡蛋卷”,其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二、当事人生产的“澳福记陈皮饼”,其标签不符合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三、当事人生产的澳福记榴莲饼、澳福记香芋饼,其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767元;2.罚款19760元。以上共计20527元。截至2021年3月26日未履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4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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