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在官网上公示了2020年度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在“推进质量工作”方面,北京市西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安徽省桐城市、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河南省民权县、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廉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14个地方入围公示名单。
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等22个地方入围公示名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