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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推动电商平台与两大反盗版联盟开展版权合作

2018-11-13 11:01:4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 王志艳)记者日前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在其支持推动下,近日主要电商平台与两大反盗版联盟积极开展版权合作,合力遏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等侵权行为。

在今年10月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阿里巴巴集团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计划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使用平台技术与出版社数据,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对重点图书的线上盗版销售进行主动防控。

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又一电商平台拼多多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和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签订合作协议,从工作机制、侵权投诉、协助执法、行业研究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国家版权局深入推动社会共治,积极引导电商平台与权利人开展版权合作,以建立良性的版权保护合作机制,从源头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2012年推动淘宝网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和美国电影协会分别签订《加强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协议》和《关于加强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备忘录》。当前,尊重和保护网络版权已经成为行业共识,阿里巴巴集团和拼多多平台相继与两大反盗版联盟签署版权保护合作协议,正是这一共识的充分体现,也是各方探索网络版权保护合作机制的积极成果。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助推版权产业繁荣发展。一是不断加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侵权盗版的行政处罚力度,做好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二是继续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权利人组织的协调、统筹作用,进一步推动网络平台与权利人(组织)、版权相关联盟(协会)开展版权合作。三是大力推动网络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与各方合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管、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大格局。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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