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文礼
过去的这个周末,有两条新闻同时上了热搜。一条是“网友吐槽就餐时被收餐具费”,另一条是“原来茶位费是可以拒绝的”。两条新闻都直指一个主题,那就是长久以来存在的餐饮消费乱收费问题。
一份简单的包装餐具收费数元不等,好友聚餐时订包厢要收取“包厢费”或者承诺“最低消费”,很多消费者在就餐时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餐具费”“茶位费”“包厢费”“开瓶费”“服务费”等长期存在的名目繁多的收费,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我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一言以蔽之,就是商家这些收费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以消毒餐具费为例,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也就是说,保障餐饮器具的安全卫生,是商家的法定职责。既然是商家的职责,何以消毒餐具的费用要消费者来承担呢?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出台一系列规定,明令禁止商家收取消毒餐具费用、设定最低消费限额、变相收取餐位费等不合理收费,以及不能外带酒水等相关不合理规定,同时加大对乱收费、“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曝光力度,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商家视法律规章等如无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因为这些商家不知道这些行为涉嫌违法吗?并不是。在他们看来,只要消费者能够接受吃“哑巴亏”,那就多赚一点是一点。
一份消毒餐具两元、一份“茶位费”4元,和每次餐饮消费的总额相比,这些商家每次“薅羊毛”都不多,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从消费公平的角度来看,只要消费者不同意,一毛钱商家都不能多收。不过,如何确保商家会主动给消费者作出选择的权利、如何保障消费者能够享受到这个权利,恐怕还需要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付出更大的努力,多关注这些消费维权的“犄角旮旯”,多找找这些容易被不法商家钻空子的“边边角角”,让更多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晒”在监管的阳光下,从而尽可能少地出现“民不举官不究”的监管死角。
同时,从茶位费可以“拒绝”这样一件小事上热搜可以看出,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茶位费是不该收取的,这给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了一个醒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消费者不再做“沉默的大多数”,这既涉及到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更涉及到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是我们推动消费环境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重要环节,也是真正持续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核心内容。
相关部门在开展普法工作时,要把各项法律法规宣讲到消费者耳中,让他们能够及时识别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知道如何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把这些已经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宣传到各行各业商家心中,让他们心里有一根法律的准绳和红线,从而在行为上划出不能突破的底线。而在开展监管执法时,相关部门则要真正及时“亮剑”,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要有集中攻坚整治,更要有常态化的监管,要让那些总想走歪门邪道的商家付出极其“不划算”的违法代价,以此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