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56期)
在开展2023年七台河市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七台河市辖区1批次食品检验结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洪灿食品摊床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洪灿食品摊床食用马铃薯淀粉不合格。加工日期为2023-3-2,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
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洪灿食品摊床,法定代表人:刘婷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900MA1BDCL651,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惠民小区北方超市内。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洪灿食品摊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没收违法所得7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没收食用马铃薯淀粉31袋。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