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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11-28 17:44:30 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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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要求,现将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对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辽中区宏达食品酿造厂(黄豆鲜酱味调味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 黄豆鲜酱味调味汁,生产日期:2023-07-25,检验项目: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沈阳市辽中区宏达食品酿造厂实施现场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经查:该厂2023年07月25日生产的油条共计200瓶,每瓶净含量:1.6L。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已构成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黄豆鲜酱味调味汁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

经查沈阳市辽中区宏达食品酿造厂,此批次抽检不合格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人一时操作失误造成此次抽检不合格,所以造成了被抽检的黄豆鲜酱味调味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整改措施:1、今后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加工,保证生产及销售的产品完全合格,对自检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厂。

2、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在以后生产销售过程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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