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8日发布的《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辽中区东街兴隆清真餐厅使用圆盘(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园盘(复用餐饮具),经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2023年9月18日,当事人使用的圆盘已作出停止使用,当事人使用不合格圆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报告:经排查,是工作人员在餐具清洗和消毒过程中没有按照规范操作,洗涤剂残留没有冲洗干净。我单位立即整改,组织人员培训,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执行餐器具清洗消毒制度,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