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

2023-11-22 14:5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1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2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戊唑醇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经营的小葱,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戊唑醇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贵阳市南明区闽榕水产品贸易商行经营重金属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大闸蟹(河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阳市南明区闽榕水产品贸易商行经营的大闸蟹(河蟹),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大闸蟹(河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新疆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精准发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火锅食 ...

  • 广州车展 | 奥迪Q6e-tron ...

  • 广州车展 | 比亚迪海狮07静态体 ...

  • 广州车展 | 雷克萨斯GX静态体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