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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BJ23120102111230164)

2023-11-13 18:15: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1月10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BJ2312010211123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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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BJ23120102111230164)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DBJ23120102111230164),涉及北辰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生产日期:2023-03-06;商标:今开利+图形商标;规格型号:400g/袋)。被抽样单位:天津市河东区柒零超市,标称生产者:天津市煜翌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食品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25g/100g,实测结果为0.36g/100g)。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25日启动了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6日生产该批次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25袋,其中10袋销售给天津市风帆商贸有限公司,留样5袋,检验使用4袋,库存6袋,货值金额80元。生产商已对该批次产品开展召回,共召回1袋。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生产企业将厂内该批次产品委托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通过协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提供了对天津市河东区柒零超市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天津市河东区柒零超市在储运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在-18℃下冷冻保存该产品。因未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予以结案。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煜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速冻调制食品,系经营者储运不当导致。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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