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8期)。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3年第18期)
近期,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抽系统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 秦淮区二傻农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昂刺鱼(活)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8公斤,货值66.5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正在立案调查中。
2. 南京市秦淮区豫来苏生鲜超市经营的生花生米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14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储运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