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绍兴市上虞区同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王。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国抽发现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J22330000301130876的酱油王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同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8月31日向绍兴市上虞区同仁酿造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80230000062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予以处罚如下:1.没收经抽检不合格的库存酱油王63瓶;2.没收违法所得57元;3.罚款55000元,合计罚没款55057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