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永川豆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川豆豉抽检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2023-10-25 11:30: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第41期)。

image.png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第4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重庆永川豆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川豆豉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豆豉,净含量:150克,生产日期:2023年6月11日,不合格项目:钠。

(二)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依法于2023年8月3日向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监督该公司暂停生产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该公司已主动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产品,主动发布了召回公告等措施,但因销售时间过久且消费者联系方式缺失,召回了21袋永川豆豉并销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10月22日,向重庆永川豆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开展了自查,造成该批次永川豆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工人在拌料时未混合均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在新世界花园 ...

  •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你点我检 ...

  • 江西省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 ...

  • 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危险 ...

  • 山西省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