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第41期)。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第4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重庆永川豆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川豆豉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豆豉,净含量:150克,生产日期:2023年6月11日,不合格项目:钠。
(二)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依法于2023年8月3日向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监督该公司暂停生产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该公司已主动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产品,主动发布了召回公告等措施,但因销售时间过久且消费者联系方式缺失,召回了21袋永川豆豉并销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10月22日,向重庆永川豆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开展了自查,造成该批次永川豆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工人在拌料时未混合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