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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公布抽检不合格(问题)“泥鳅”核查处置信息

2023-10-25 11:29: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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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2日,根据2023年重庆专项抽检计划,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依照抽检检验法定程序对长寿区晓秧锅火锅店的泥鳅进行监督抽检,现场填写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并现场拍摄了样品、抽样人员、被抽样人员照片7张。2023年7月12日,样品送达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7月28日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D23SC06367),检验结论:泥鳅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制作现场笔录1份,口头及书面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过程、检验结果有异议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2023年8月7日,本案经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准不合格泥鳅系当事人从散户处购进3kg,抽样基数为3kg,被抽1kg(全部送至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余下2kg当事人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后,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泥鳅,并按相关要求召回、整改到位。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泥鳅的不合格原因是养殖过程中兽药残留。整改情况:当事人进一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承诺今后将落实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合法生产经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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