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5日,本局委托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销售的沙地蜜薯进行检验。2023年7月10日,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No:D23SC05612)。检验报告(No:D23SC0561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分别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沙地蜜薯。当事人在签收上述文书后对检测结果无异议,且在七个工作日内亦未提出复检申请。2023年7月11日,本案经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重庆鲜之蔬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6.2元/kg的价格配送给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沙地蜜薯抽样基数为10kg(含抽检样品),至本局送达《检验报告》之前,均已销售完毕。当事人第一时间在店内张贴召回通知书、并向我局提供整改报告一份。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由于作为经销商,其主要是通过进货查验和感观判断的方式保证食品安全,方式和手段比较有限,导致检验不合格。整改情况:当事人进一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承诺今后将落实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合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