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0期),涉及章贡区味鲜生食尚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骨碟)。
(一)产品名称:
小碗;抽样日期:2023-8-2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骨碟;抽样日期:2023-8-2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章贡区味鲜生食尚餐饮店,并责令其加强复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章贡区味鲜生食尚餐饮店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复用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章贡六当罚〔2023〕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