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0期),涉及江西和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产品名称:赣南茶油,生产日期:2023-03-14;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江西和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该公司经营该批次赣南茶油127瓶(500ml/瓶),均已售出,召回0瓶。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赣南茶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章贡六不罚〔202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