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9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9号),涉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江州大道分公司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豇豆共15kg,本局抽样3.3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不合格豇豆为当事人从重庆市绿优宝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豇豆时索取并保留了相应的进货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控制购进渠道,供货商资质、合格证明等资料的收集和审核。整改后,对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5日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江州大道分公司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证据,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江州大道分公司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实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