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宋坤)近日,信用中国(湖南株洲)网站披露,湖南省浦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浦建综合大厦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株洲))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7月13日,醴陵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湖南省浦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李畋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周中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浦建综合大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15楼、8楼、3楼、地下一层(车库)的手动报警器无信号反馈,控制室主机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瘫痪;2、11楼、8楼、3楼、地下车库的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值为零,水泵房喷淋泵无法正常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瘫痪;3、15楼、8楼、3楼的室内消火栓无水,水泵房消火栓泵无法正常启动,室内消火栓系统损坏、瘫痪;4、地下车库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防排烟系统损坏;5、大厦公共区域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共设置疏散指示标志61处,其中损坏32处,共设置应急照明灯49处,其中损坏35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南省浦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醴陵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