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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期)

2023-09-13 16:55: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期)。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6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9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包装饮用水,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盐城市阜宁县古河镇乐德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乐事无限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阜宁县古河镇乐德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乐事无限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阜宁县古河镇乐德购生活超市,并对该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超市于2023年3月10日从淮安市淮安区乐事无限饮料厂购进该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30件720瓶,以0.41元每瓶的价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295.2元,非法获利175.2元。由于该批包装饮用水已全部售出,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75.2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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