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6号)

2023-09-12 14:39: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1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6号)。

image.png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4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冷洪群销售的“老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冷洪群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冷洪群已于2023年7月7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不是经营者造成的,铅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土壤问题。     

整改措施:未再销售老姜,重新更换供应商,在进货的时候加强进货查验。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6日向冷洪群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16日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向冷洪群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小鹏、凯迪拉克体验店:产品各有 ...

  • 源网荷储齐发力 赋能绿电高质量发展 ...

  • 重庆举行食品抽检技能大比武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南山村禾林农场种 ...

  • 中国中车为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定制的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