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8月21日消息,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46期。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46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便利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观山湖中购特产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叶老大阳朗辣子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3日,我局接到1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销售的叶老大阳朗辣子鸡(抽样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该批次叶老大阳朗辣子鸡铬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检查发现仓库已无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经查明,在贵阳观山湖中购特产店抽检的叶老大阳朗辣子鸡(抽样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该批次叶老大阳朗辣子鸡铬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食安2023-06-7396,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该批货物为贵阳观山湖中购特产店2023年4月26日在贵州省息烽县叶老大阳朗辣子鸡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的,共购进30袋,每袋350g,进价23元/袋,共付货款690元,售价为:45元/袋,已销售22袋(包含8袋抽样),员工就餐共消耗8袋,获利484元,货值1350元。
(三)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便利店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销售企业贵阳观山湖中购特产店已于2023年7月14日张贴召回公告及进行退货赔偿。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