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期)。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期)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8期),涉及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XBJ23330212308631311的咸齑(酱腌菜)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敬老院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敬老院销售的咸齑(酱腌菜),抽检项目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咸齑(酱腌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