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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市富友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7-13 12:3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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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市富友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环罚字〔2023〕第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富友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101269738U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陈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2023〕第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北京市富友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23年5月24日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305WQ0523)中显示,该加油站2#加油机8#加油枪高速档气液比平均值为0.97,不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规定的气液比检测数据(标准要求:1.00-1.20)限值标准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初步判断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第三部分表(十二)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叁万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11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101071746643T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101071746643T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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