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大米)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3-05-25 14:14: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1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image.png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经营的大米。(生产日期2022-11-12)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水分含量。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机车路原信大市场14-19号。

生产企业信息: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东京城镇15委。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购进不合格大米20公斤,销售15公斤,下架5公斤。食品生产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8日对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销售不合格大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罚【2023】123号)。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购进/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1

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东京城镇15委


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机车路原信大市场14-19号


大米

2022-11-12

水分含量

15.5

16.6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免费检定计量器 ...

  • 广西玉林市:上门检测计量器具

  • 北京通州区:规范经营主体计量行为

  • 河北省邯郸市2023年“科技活动周 ...

  • 宠物咖啡馆里待半天成为新时尚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