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5月24日消息,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据通告,近期,在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长乐区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蛏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蛏(购进日期:2023-3-29)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老蛏中孔雀石绿指标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4月28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老蛏。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市长乐区海蚌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二、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4-12)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豇豆中甲胺磷和倍硫磷指标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4月28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豇豆。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