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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华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3-05-24 15:2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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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龙溪罚罚字〔2023〕33 号),涉及广东华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惠龙溪罚罚字〔2023〕33 号

处罚事由:

广东华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车辆未采取密闭运输土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华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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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莫秀霞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8

公示截至期:

2026/05/18

处罚机关:

博罗县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

数据来源单位:

博罗县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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