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9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二期),涉及溧水区和凤镇张家幼儿园经营的餐盆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XBJ23320117002631741ZX)。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标准指标:不得检出。该批产品仅供校内人员使用,不销售,使用后留在校内餐厅,由餐厅工作人员清洗消毒,使用日期:2023年03月07日。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不彻底。
当事人使用经检验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和凤综法〔2023〕03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