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13日晚,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在宝龙商场、万达广场、溪中东路、紫微中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餐饮店62家,对存在浪费行为的相关主体出具处罚决定书8份。现公布一批案例情况。
永康市某餐饮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对永康市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向两名就餐消费者极力推荐“超值3-4人餐”,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永康市某餐饮店未在外卖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案
2023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对永康市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但未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永康市某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对永康市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一楼及二楼的火锅自助调料区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永康市市场监督局将会在全市范围内,对食品浪费行为实行常态化监管,并对前期发现存在食品浪费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回头看,若有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市民如有食品浪费的相关线索,可以拨打0579-12315或者0579-89278518进行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