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3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货架上正在销售的尖椒(批次:2022-12-22)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基数7kg,抽样3kg);2022年12月22日样品送达重庆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01月18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4422011113),上述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人员于2023年01月20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2023年02月13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共购进了尖椒(批次:2022-12-22)共计17kg,于流通环节售出17kg,召回0kg,已销售的尖椒(批次:2022-12-22)暂未收到消费者举报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由于当事人未履行好进货查验,农户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量,导致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整改情况:当事人在购进产品的时候履行好进货查验。2023年03月27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复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