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的香芹、鱿鱼和扇贝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2022-10-26)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毒死蜱,鱿鱼(购进日期2022-05-01)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扇贝肉(购进日期2022-10-15)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西三条路。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芹17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鱿鱼22.5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扇贝肉33.75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9日对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不合格香芹、鱿鱼和扇贝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编号:牡市监罚告【2023】2022-420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3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3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购进/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检验结果 | 检验机构 |
1 | / | / | 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西三条路 | 香芹 | 2022-10-26 | 毒死蜱 mg/kg | ≤0.05 | 0.78 |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
2 | / | / | 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西三条路 | 鱿鱼 | 2022-05-01 | 镉(以Cd计) mg/kg | ≤2.0 | 3.0 |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
3 | / | / | 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西三条路 | 扇贝肉 | 2022-10-15 | 镉(以Cd计) mg/kg | ≤2.0 | 9.4 |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