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宝“给你没商量”
经调解“没开封全退”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29日,消费者桂女士在市区某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强力推销燃油宝,桂女士同意加一瓶,但加完一瓶后工作人员未经桂女士同意又给车子加了第二瓶,还强制要求桂女士买一个系列产品,下次加油再加。桂女士认为该加油站存在强制消费的行为,要求退回购买燃油宝的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市场监管局梅园分局(以下简称“梅园分局”)接到12315投诉单后,立即与市区某加油站负责人联系,了解情况,并约谈该加油站负责人。该投诉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投诉方认为是加油站存在强买强卖行为;2.被投诉方认为购买商品的过程经过了投诉人的同意。后经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投诉人市区某加油站同意退还投诉人没有开封的燃油宝,金额共计人民币1200元。
【案例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规定,本案中市区某加油站在未经投诉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投诉人销售商品,经调解,市区某加油站同意退还投诉人没有开封的燃油宝,金额共计人民币1200元。(来源:鹰潭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