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煎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检验,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煎饼(生产日期2022-11-01)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霉菌。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纺织二路曙光市场。
生产企业信息:牡丹江市西安区禧花煎饼厂,生产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新安村温室9排一栋。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煎饼20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06日对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销售不合格煎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罚【2023】27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生产/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检验结果 | 检验机构 |
1 | 牡丹江市西安区禧花煎饼厂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新安村温室9排一栋 | 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民欣商贸有限公司盛隆分店牡丹江分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纺织二路曙光市场 | 煎饼 | 2022-11-01 | 霉菌 CFU/g | ≤150 | 230 | 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