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涉及丰县振友水产品经营店经营的昂刺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昂刺鱼(淡水鱼),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74743973,购进日期:2022-07-21。经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丰县振友水产品经营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公斤,至检查时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养殖户使用兽药不规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规定》(苏市监规〔2021〕6号)附件2第13项的规定,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1970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