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涉及佳木斯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富锦市佰亿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粗粮油茶(方便食品)
经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富锦市佰亿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粗粮油茶(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7日、规格:255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经营者信息:富锦市佰亿超市,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新天地商厦副一层(向阳社区30组)。
生产者信息: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17号E号楼。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销售的姜(2022年11月19日)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2022年11月19日销售的姜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508号华泰新城小区二期VK楼一层比优特超市生鲜区3-1号柜台。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富锦市佰亿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粗粮油茶(方便食品)
经营环节:富锦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富锦市佰亿超市共购进该批次老北京粗粮油茶(方便食品)25kg,已全部销售完毕。经营者已组织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销售的姜(2022年11月19日)
向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经核实,佳木斯市向阳区佳和姐妹生鲜超市共采购该批次姜2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店已发布召回公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富锦市佰亿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粗粮油茶(方便食品)
经营环节: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7日对同江市家乐购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由于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表明对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同市监处罚〔2023〕2号):1、免予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145元。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销售的姜(2022年11月19日)
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8日立案,2023年2月1日对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由于当事人依法落实了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有充分证据表明对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清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对佳木斯市向阳区佳和姐妹生鲜超市处以下行政处罚(佳向市监处罚〔2022〕31 号):1、没收违法所得51.4元,2、免予处罚;以上两项共计51.4元,全部上缴财政。
2批次不合格食品
序号 | 抽样编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规格 | 生产日期 | 抽样日期 | 检验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 | 结果判定 | 检验报告编号 |
1 | SC22230000238730632 | 孟氏哈秋司儿童肠 | 富锦市佰亿超市 | / | 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 | 255克/袋 | 2021/10/17 | 2022/9/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0.25/0.47 | 不合格 | AMJC/20220907277 |
2 | GC22230000903733225 | 姜 | 佳木斯市向阳区润季食用农产品经营店 | / | / | / | / | 2022/11/19 | 噻虫胺 | 0.2/0.39 | 不合格 | ACCB20004ACF6042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