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四十二期)。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四十二期)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辖区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虹捷食品厂生产的京泰味生抽王和京泰味金标老抽王(酿造酱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福清市虹捷食品厂生产的京泰味生抽王(规格为8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2-02-23,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项目检出值分别为0.31g/100mL和0.51g/100mL;生产的京泰味金标老抽王(酿造酱油)(规格为800mL/瓶),生产日期为2022-03-22,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项目检出值分别为0.31g/100mL和0.58g/100mL【标准指标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4g/100mL,全氮(以氮计)≥0.7g/100mL】,均不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产品生产销售情况。2022年10月14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3日和2022年3月22日生产了京泰味生抽王和京泰味金标老抽王(酿造酱油)各120瓶,均已销售。
(三)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企业依法停止生产,并于10月15日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召回京泰味生抽王66瓶,京泰味金标老抽王80瓶,部分产品无法召回。
(四)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福清市虹捷食品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实施了食品召回,主动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备从轻处罚情节,经研究决定:1.处以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94.12元;3.没收用于违法生产食品原料和设备。福清市虹捷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具备从轻处罚情节,经研究决定:处以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融市监三山处罚(2023)2号】。
(五)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氨基酸态氮和全氮不合格的原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原料(一油、二油、三油)配比有误,且未按规定进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整改措施如下:因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已停止生产。
二、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平潭综合试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区粮油质量监测站)检测,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规格为17L/桶),生产日期为2022年09月13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检出值分别为0,11,78,0,0 CFU/250mL(标准指标为n=5,c=0,m=0),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生产销售情况。2022年10月28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共生产饮用纯净水67桶,7桶自检,销售60桶。
(三)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企业依法暂停生产,并于10月28日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因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四)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处以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融市监江阴罚字(2023)1号】。
(五)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回收的老旧桶较多,个别桶没有清洗消毒干净,消毒水浓度监测不到位。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对回收桶的检查,淘汰部分年份太久的旧桶;加强对消毒液和抽样浓度监测,每小时监测一次;加强员工教育培训,规范生产过程操作。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