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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2023-02-13 16:20: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0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关于对郑美燕销售的白水洋馒头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白水洋馒头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SP-ZR220545;食品名称:白水洋馒头;被抽样单位名称:郑美燕;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2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白水洋馒头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库存,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2年12月2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白水洋馒头于2022年11月8日由供货商送货上门,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对方经营资质及联系方式,无法提供该批次“白水洋馒头”的进货票据,共购进15袋,已全部零售,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系违法行为。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5元;

2、罚款30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称未添加包含克百威在内的任何物质,为保障食品安全,不再出现类似现象,当事人将做好资质审查工作,落实索证索票,确保每批次产品可以溯源。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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