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0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餐饮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观山湖普瑞学校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4日,我局委托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小葱”进行抽样检验,根据2022年11月15日检验报告(No:A2QAGER6Z0160288F6),该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校食堂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小葱,食堂负责人称已全部用尽。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过本局调查,贵阳观山湖普瑞学校采购的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