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三期),涉及宁波北仑诚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制的即食海蜇。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三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北仑诚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制的即食海蜇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2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北仑诚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即食海蜇进行食品抽样。样品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验。2022年11月18日,我局收到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2247592的检验报告,即食海蜇的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Al计)实测值为2040 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铝的残留量≤500 mg/kg(以即食海蜇中 Al计)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同批次即食海蜇。现已查明,当事人使用腌制海蜇经清洗、改刀、漂洗,做成即食海蜇,再用即食海蜇制作凉菜香莴笋拌海蜇,当事人2022年11月2日共加工即食海蜇2.5千克。截止到检验报告送达之日已将上述即食海蜇2.5千克全部售出,抽样时以80元/千克的价格销售给检测机构1千克,销售额为80元,其余1.5千克即食海蜇,在2022年11月2日和11月3日被制做成凉菜香莴笋拌海蜇,销售给顾客,共制作了10份(每份150克),每份售价49元,销售收入共计490元。故本案涉案食品违法所得合计570元,货值金额也为570元。
(三)当事人宁波北仑诚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停止再经营上述批次的即食海蜇,同时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