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1月13日消息,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3号),涉及温岭市大溪越湖餐饮店使用的餐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
根据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号为No:2022FW1076、No:2022FW1078、No:2022FW1079、No:2022FW1081、No:2022FW1082)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大溪越湖餐饮店使用的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8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岭市大溪越湖餐饮店使用的餐具进行抽检,2022年11月18日,经抽样检验,勺子、小碗、四方盘、家烧盘、汤碗五种餐具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温岭市大溪越湖餐饮店经营的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11月25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你位于温岭市大溪镇大石路411.413.415号1-2楼的经营场所,并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12月15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
(三)2022年11月25日我局对温岭市大溪越湖餐饮店经营的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2年12月15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当罚〔2022〕561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