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关于2022年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1.12)

2023-01-13 16:20: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12日,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1.12)。

image.png

关于2022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1.12)

2022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和使用的餐具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商户,现将我局对相关商户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栖霞区李朋波餐饮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检测,检验项目“极性组分,%”单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立即进行了送达。经查明,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启用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目前油品已不再使用。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为商户未及时更换油品所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查没款上缴国库。

2、栖霞区千寻小吃店销售中心销售的油条,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检测,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单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2022年12月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与检测报告,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南京市栖霞区严厨酸菜鱼餐厅使用的杯子,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检测,检验项目“大肠菌群,/50cm² ”单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为清洗不到位,当事人在收到报告后,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警告。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建省将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猪肉 ...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实施引育并举,不 ...

  • 四川省西昌市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 ...

  • 2022年江苏省太仓港汽车吞吐量突 ...

  • 永远怀念李天初院士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