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3年第1期)

2023-01-13 16:19: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3年第1期)。

image.png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3年第1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鲸之味烤串店经营不合格复用调料碗处置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经营户经营上述产品100个,货值100元,已清洗复用100个,货值100元。截至目前,已对产品进行消毒清洗。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当事人在清洗过程中洗涤剂加入过多,未冲洗干净,从而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对当事人经营洗涤剂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复用调料碗的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正在依法调查中。

南京君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干燥裙带菜处置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中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8日从南京松博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了20kg干燥裙带菜,单价68元/kg,总计1360元,共使用5.907kg,剩余14.093kg封存于公司仓库。未召回原因:因为产品未流入市场,所以企业未发布召回公告。原因排查,初步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产品生产厂家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干燥裙带菜的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正在核查处置中。

南京市江宁区食尚签串串小吃店经营不合格复用调料碗处置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对当事人经营洗涤剂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复用调料碗的行为,因该店停店歇业,本局对其中止调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建省将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猪肉 ...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实施引育并举,不 ...

  • 四川省西昌市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 ...

  • 2022年江苏省太仓港汽车吞吐量突 ...

  • 永远怀念李天初院士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