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955号),涉及我区生产经营企业。现将其中1家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友好城市奥莱经营的YH香蕉和YH生姜(精)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在经营环节乌鲁木齐友好城市奥莱抽取的YH香蕉(购进日期:2022-05-30),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检验结果为0.18mg/kg,标准值为≤0.05mg/kg;抽取的YH生姜(精)(购进日期:2022-05-31),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检验结果为0.92mg/kg,标准值为≤0.5m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钱塘江路168号的乌鲁木齐友好城市奥莱,于2022年5月30日从乌鲁木齐一言果业有限公司购进YH香蕉72kg,购进价格7.08元/kg,销售价格11.8元/kg,货值金额849.6元,截至检查当日,除1.79kg报损外,其余已销售完毕,获利331.3元;于2022年5月31日从新疆广丰弘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YH生姜(精)14.4kg,购进价格5.3元/kg,销售价格6.68元/kg,货值金额96.192元,截至检查当日,除0.9kg报损外,其余已销售完毕,获利18.6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YH香蕉(购进日期:2022-05-30)除1.79kg因品相不佳报损外,其余已销售完毕;YH生姜(精)(购进日期:2022-05-31)除0.9kg因品相不佳报损外,其余已销售完毕,超市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水磨沟区清园路边疆来客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2年6月2日,在经营环节水磨沟区清园路边疆来客生鲜食品超市抽取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5-25),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检验结果为0.34mg/kg,标准值为≤0.2mg/k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清园路轩和苑小区A41独栋商业负一楼的水磨沟区清园路边疆来客生鲜食品超市,于2022年5月25日从新疆鲜之道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生姜10kg,购进价格5.4元/kg,货值金额68元,截至检查当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毕。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生姜(购进日期:2022-05-25)已销售完毕,超市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三、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油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2年6月3日,在昌吉市运桥食品店抽取由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油饼干(生产日期:2021-11-24),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规定,检验结果为1.9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大黄油饼干(生产日期:2021-11-24)10件,每件20袋,共计200袋,成本价格3.8元/袋,销售价格4元/袋,货值金额800元,获取违法所得4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经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大黄油饼干(生产日期:2021-11-24)全部销售完毕,企业已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四、昌吉市运桥食品店经营的大黄油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2年6月3日,在昌吉市运桥食品店抽取由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油饼干(生产日期:2021-11-24),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规定,检验结果为1.9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路亚中商城四号大厅97号的昌吉市运桥食品店销售的大黄油饼干(生产日期:2021-11-24),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亿源达商行于2021年12月26日配送1件,每件20袋。购进价格4.5元/袋,昌吉市运桥食品店以批发价格5.5元/袋,零售价格7元/袋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4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经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大黄油饼干(生产日期:2021-11-24)库存剩余6袋,共计3kg,其余已销售完毕,该店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执法人员对上述库存的不合格食品已进行没收。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